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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25-07-08      信息来源:彭山区市场监管局

近期,彭山区遭遇持续强降雨天气,叠加夏季温度高、湿度大,微生物易生长繁殖等,容易造成食物腐败变质。为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如下:

一、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提示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污染,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及时关注本地汛情、雨情信息。不出售被洪水或雨水浸泡、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被水淹过的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经营前,应全面开展自查,认真做好食品清理、环境清洁工作,确保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一旦发现有霉变、存在污染迹象的食品,应及时清理,下架销毁,禁止使用。

二、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提示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配送贮存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防护,不配送被污染的食品。加强骑手健康管理和培训考核,做好配送车辆的日常清洁消毒,确保配送过程中食品不被污染。

三、对消费者的提示

(一)消费者采购食品时,应选择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购买感官性状正常的食品。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要看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不购买包装有破损、鼓包的食品。

(二)汛期高温高湿,食物易腐烂变质。不要一次性采购、储存大量食材。饭菜现吃现做,尽快食用,剩余饭菜及时冷藏,再次食用前要确认食物未变质后重新烧熟煮透。

(三)不饮用不洁净的水,不食用淹死、病死或来源不明的家畜家禽以及各类水产品,不食用被水淹水泡变质蔬菜水果以及霉烂变质的粮食,不采食野生蘑菇、野菜、野果等,不捕捞食用野生河豚鱼及其制品,预防引发食物中毒。

(四)不随意捡拾洪灾水域漂浮物或洪水冲刷地面后留下的动物尸体和野生植物。

(五)加工制作食物时要注意个人卫生及环境清洁,烹饪用具和餐具要认真清洗消毒,不使用污水清洗食品;生熟食品分开制作,烹饪食物要烧熟煮透。

(六)汛期过后,要及时对居住环境进行清洁,清除室内积水和垃圾,谨防蚊虫。

(七)外出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单位就餐,自觉抵制无证无照经营单位,避免食品安全隐患。注意高风险食品的饮食安全,特别是小龙虾、食用沙拉等,发现感官异常或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应立即停止食用。如发现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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